11月13日晚間消息,阿里巴巴集團(紐交所代碼:BABA)在香港聯合交易所網站提交初步招股文件,計劃通過全球發售新發行5億股普通股新股,并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上市。據披露,阿里巴巴已獲準在香港發行股票,將于11月13日開始為時一周的面向全球投資者的路演,募資額達150億美元,將于11月25日開始交易。
值得注意的一點是,阿里巴巴本次赴港上市屬于二次上市,所以其無需在港交所披露招股書,只要阿里巴巴通過港交所的上市聆訊,即可擇日掛牌上市。
對此,阿里巴巴對本報記者回應:感謝大家的關注,請大家關注交易所網站披露的公開信息,除此之外沒有其他更多信息可以披露。謝謝大家。
2007 年,阿里巴巴的 B2B 業務曾經在香港上市, 2012 年,因為當時香港交易所的 “同股同權”規則與阿里巴巴的管理方式不符合,阿里巴巴選擇從香港退市。
對于阿里巴巴的離開,有中資券商認為,香港未能留住阿里巴巴是“香港證券業的恥辱”。
2014 年 9 月,阿里巴巴選擇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 IPO,創下了史上zui大的 IPO 記錄。而彼時馬云在香港進行上市路演時表示:“有人說,香港失去了阿里巴巴這個機會,我自己覺得是阿里巴巴錯失了香港”,他還表示,阿里巴巴對香港依然熱愛,并會全力以赴支持香港的中小企業開拓世界市場。
2017 年 12 月 15 日晚間,港交所宣布在主板上市規則中增加兩個章節,一個是接受同股不同權上市,另一個是允許尚未盈利或者沒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來香港上市。到2018年12月中,包括小米、美團在內的28家新經濟公司已在港上市,募資額累計約1360億港元,占港股市場2018年募資總額的近一半。這也讓阿里巴巴再次赴港上市成為可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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